2020年11月20日 18: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监控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2093578939@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CS)2020ZF5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监控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随着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纳税服务精细化、个性化、高效化的需求日益提升,相应地,税务机关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于纳税服务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发现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的热点,为形势研判、政策制定和宏观决策提供支撑,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精细的纳税服务。实施纳税服务监控平台系统建设,通过内部一手数据采集与外部数据融合分析,及时掌握纳税人和缴费人各项业务办理特点、增长变化趋势、需求热点、堵点以及各系统服务状态,综合分析纳税人和缴费人行为,科学为服务全流程把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软硬件系统集成及安装调试,达到系统上线运行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至 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2093578939@qq.com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见下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于邮箱:2093578939@qq.com进行报名审核,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在贵公司提供的邮箱内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邮件内容还需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
4.上传的资料1、2项文件均放在一个PDF文件内。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
电 话: 0991-2681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