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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功能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JSW-CGSX-2020-2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功能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 

  成交金额:67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功能改造项目服务范围:依托电子税务局平台已有能力,通过技术创新,拓展增强电子税务局服务纳税人、税务人的能力,建设“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功能”。 

  服务要求:拟建设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功能改造项目,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携手银行联合建立分析模型,将原始的税务数据转化为银行能够理解的各类风控指标、信用评分等信息,提高银行对优质企业的识别能力,扩大“银税互动”贷款规模。将税务部门掌握的企业各项经营数据与同类型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帮助企业识别当前的经营状态、找准自身经营短板差距,有的放矢地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服务时间:采购项目交付时间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正式版本,自交付之日起提供一年维保服务。 

  服务标准:中标方本阶段必须完成的主要任务服务标准和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本阶段详细工作方案。内容至少包括进度安排、工作分工、人员组成及人员资质说明等内容。 

  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需求分析标准和规范进行需求开发,对本项目的业务功能需求、非功能性需求等进行需求分析、需求描述和需求验证,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 

  3、需求分析结束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等文档,招标方评审通过后签字认可。 

  4、开发过程中,根据招标方要求,对开发项目内容作一定程度修改和完善,中标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工作。 

  5、中标方应制定保证效率的项目开发的总体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阶段工作计划、里程碑计划、质量管理计划。 

  五、评审专家名单:汤全、刘明、何非凡(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0991-268136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巍 

  电  话:0991-2681380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