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改造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XJSW-CGSX-2019-24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名称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项目基本情况 |
服务期限、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改造项目 |
30 |
根据2013年总局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40号公告,要求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贸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税务机关需根据备案信息及性能后续管理。当前办理方式:纳税人通过新疆电子税务局提交备案申请,税务局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在线打印备案表,持纸质备案表前往银行办理付汇,未实现电子税务局端至银行端的电子化。根据总局最新工作要求,各省需要对当前电子税务局内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功能进行完善,实现与银行、外汇局的信息传递,取消纸质备案表。 |
项目交付及实施时间:项目交付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经相关业务部门按规定验收无误后于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9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633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1: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年11月20日11: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六楼会议室。
五、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联 系 人:于周弘
电 话:0991-2681172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