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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水区税务局”)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2023年的法治税务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水区税务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三学习一教育”,利用“自学+集中”“线上+线下”的学习模式,通过组务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分层有序推进工作方案及任务计划逐步落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44次,开展集中学习93场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
  在国家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出台的形势下,坚持原则,强分析促征管,依法组织收入,主动作为,堵漏增收。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做好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反映出减税降费真实效果,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区经济发展。
  2.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恪守“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二是成立数据服务大局工作专班。成立税收数据服务大局工作专班,明确数据服务大局工作专班成员及职责分工,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选题会商、项目管理、联合分析、交流互鉴等工作机制,积极搭建良好的税收经济分析平台,统筹推进税收经济分析工作;三是做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坚持每月按时上报税收分析报告,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税收工作,开展“问需”活动,发挥以税咨政作用。
  (三)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政策环境
  开展各类最新税收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的培训宣传,制定培训辅导方案计划,组建培训宣讲师资团队,采取纳税人学堂、专题讲座、上门辅导、微信短信推送、线上答疑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精准“滴灌式”宣传辅导。
  (四)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做好税务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和实施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参与税收立法工作
  2023年,针对上级机关征询意见的各项制度办法,水区税务局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
  (二)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2023年水区税务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查
  2023年水区税务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2023年,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水区税务局对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的相关文件进行逐件清理检查。通过清理检查,水区税务局未涉及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五)严格执行税收协定及国际税收法律法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总体要求,水区税务局从“执行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谋发展、规范管理促遵从”三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本地区的落实工作。一是认真执行税收协定。认真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及相关解释性文件,保证执法的一致性,减少涉税争议的发生,做好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政策解读工作,为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二是加强涉税争议双边协商。及时了解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和税收争议,主动向企业宣传、解释税收协定相关条款。三是深化对外投资税收宣传辅导。为水区“走出去”企业开展税收协定专题培训及问题解答,帮助企业利用税收协定保护自身权益,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不同国家税收政策和投资风险特点,为“走出去”企业开展对外投资税收政策专题宣讲。四是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合理引导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重点投资国税收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努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稳定、及时、方便的专业服务。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更好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委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规定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水区税务局党委做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2023年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三)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水区税务局2023年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经党委讨论和决定,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党委决策一经作出,坚决执行。党委会议由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如实记录,会后下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
  水区税务局主要依据税务干部的年龄结构特点、学习能力、业务能力等因素,对其进行合理的科室和岗位分配,实现“以责定岗、以岗定人”,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增加税务干部工作的成就感。
  (二)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2023年,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3年共对1件涉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三)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1.水区税务局按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照行政执法公示清单内容,逐项开展执法公示。截至目前,已公示包括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七大类相关执法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2.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水区税务局向纳税人宣传首违不罚清单政策,通过柔性执法,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和满意度。2023年全年累计已有2652户次纳税人适用了“首违不罚”政策。
  (四)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1.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一是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截至目前,电子税务局办税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网上纳税申报率达到99%以上,已基本实现网上办税常态化。二是加强与邮政部门合作,完善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全年累计邮寄发票98228份。
  2.严格落实233项“非接触式”办税服务、203项全程网上办业务和180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加强对业务人员特别是窗口及导税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业务功能和操作流程,并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纳税人广泛使用,同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建立问题收集反馈机制,确保清单项目落地落实,使纳税人办税缴费体验感更好。
  3.进一步推深做实“减证便民”,统筹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力求从制度层面解决纳税人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水区税务局紧跟市局部署,成立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小组,并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列为水区税务局工作小组会议重点事项,学习相关制度内容,深刻认识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凝聚思想共识,明确责任分工,促进履职尽责。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为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水区税务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水区税务局机关安全和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水区税务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水区税务局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水区税务局紧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区税务局依法预防重大突发事件,2023年度水区税务局未发生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水区税务局设立涉税争议调解室以及涉税争议调解岗,配备争议调解人才库,对涉税涉费争议尽力做到化解在起始。积极探索新时代税费争议化解渠道,努力做好税费服务方式转型升级、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反映税费矛盾纠纷需求和群众远程“云端”办税缴费习惯。
  水区税务局积极构建税费矛盾争议多元预防调处机制,2023年度,本单位承办涉税咨询类事项共5000余件,咨询种类涉及发票领用及开具、税费优惠政策、税务登记类等种类。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水区税务局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群众需求,提升机关工作水平,注重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办税服务厅等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水区税务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水区税务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拟公开信息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为全面提高水区税务局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制度规定,按年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季组织学习,党委书记定期对中心组成员学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为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把宪法、法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2023年至今,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兴税在线学习时长均不少于60小时。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税务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
  (三)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区税务局充分运用金税三期系统,严格按照规定的等级评定方法和等级评定程序,联合本局税源管理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掌握被评定企业的纳税信用情况,准确测算出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分值,客观公正的评定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横向协作、纵向审核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予以公示。同时,对于纳税人对所评级别有异议的,通过规定程序发起复评工作,确保每个纳税人的评定都公平公正。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及时汇总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的执行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收集典型案例,通过LED屏、公告栏、动漫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纳税人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职责,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按要求召开3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实际工作中统筹协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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