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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友好南路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友好南路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1115001)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二)项目规模:修缮面积6763m2,维修改造范围包括: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消防系统维修改造。

  (三)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1115001001

  标段(包)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友好南路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以上

  (二)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以上

  (三)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928日至2020927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企业业绩并提供截图))。类似业绩是指:项目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7928日至2020927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企业业绩并提供截图))。类似业绩是指:项目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现场查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092811:00

  (一)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一)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5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30号昊泰明慧园D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 系 人:刘扬新

  联 系 人:柳娟、晏志华

  电 话:13899923322

  电 话:0991-5823555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

  20200907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