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目前我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已全面划转至税务部门。乌鲁木齐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于2019年10月8日起开始征收。为确保您和家人及时参保缴费、正常享受待遇,现就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向您介绍如下:
一、缴费标准
按照《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乌医保〔2019〕56号),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预缴标准如下:
(一)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380元;
(二)未成年人(含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60元;
(三)未成年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未成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成年残疾人每人每年缴费170元。
城乡困难居民缴费补贴政策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居民缴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医保〔2019〕55号)执行。
二、缴费方式
在您完成参保登记的基础上,目前新疆税务提供以下多元化缴费方式确保您缴费便捷:
(一)移动缴费。您可通过新疆税务APP、云闪付APP、微信小程序(如“小招办社保”、“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及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天山农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的手机银行完成在线缴费。
(二)街道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缴费。您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管委会或社区劳保站(所)通过刷卡或扫码支付缴费。
(三)上门申报缴费。前往就近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
(四)银行缴费。您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天山农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汇合银行、库尔勒银行、哈密商行任意营业网点柜面或自助机缴费。
(五)税务部门扣款。您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天山农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汇合银行、库尔勒银行、哈密商行任意营业网点柜面签订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协议并存入足额费款,由税务部门从您的协议账户扣款。
请您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尽快完成缴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配合!更多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前往就近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