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期限
2020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2019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按照《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乌医保〔2019〕56号)文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预缴标准如下:
(一)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380元;
(二)成年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成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成年残疾人、未成年人(含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60元;
(三)未成年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未成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成年残疾人每人每年缴费170元。
城乡困难居民缴费补贴政策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居民缴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医保〔2019〕55号)执行。
三、缴费方式
(一)移动缴费。缴费人通过新疆税务APP、云闪付APP、微信小程序(如“小招办社保”)、支持缴费的部分商业银行手机App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宣传材料。
(二)街道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缴费。缴费人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管委会或社区劳保站(所)进行刷卡或扫码缴费。
(三)上门申报缴费。前往就近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税务征收窗口刷卡缴费。
(四)银行缴费。缴费人可通过支持缴费的部分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实现缴费。
(五)税务部门批量划扣缴费。缴费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协议后,由税务部门批量从指定账户扣款缴费。
更多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或前往就近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