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局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函》(新税法便函〔2018〕16号)、《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法制科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函>的通知》(乌税法便函〔2018〕9号)有关要求,对照《纲要》和《“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不多征、少征、提前、延缓征收税款,不摊派、转引税款,不占压、挪用或者截留税款,做到应收尽收,应抵尽抵,应退尽退。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2018年,我局不断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管理,切实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督察力度,落实行政审批清单制度,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将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列入执法督察检查中,确保清理到位、落实到位、督察到位,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通过内、外网站向纳税人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相关取消、保留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内部权力、外部权力的运行做到公开透明。二是本局各部门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工作流程和要求,经法制部门审查税收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凡未经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审议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下发执行。三是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按规定时限做好自查清理工作,清理本部门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涉税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未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四是不断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工作要求。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后续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执法跟踪督察等多种措施,确保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后续管理到位。五是对保留的行政许可推行“绿色通道”,即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我局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不断发挥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专人负责,确保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清理,理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税务执法人员规范行使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减少和避免税收执法风险。

  (三)完善宏观调控

  我局按照总局要求,及时组织岗位人员和纳税人代表参加季度政策解读会,关注纳税人政策需求,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同时,密切关注深化增值税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扎实开展改革效应分析。定期与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典型案例,全面掌握行业变化。充分利用申报数据,从税负、收入、利润等各项指标,从产业链各个环节,点面结合,深入分析和全面反映改革取得的各项成效。利用改革效应分析应用系统全面跟踪和客观反映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纳税申报期结束后,认真判断分析结果的合理性,对分析结果异常的,逐一排查疑点,确认是否存在数据传输异常、纳税申报错误、行业认定不准确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正。

  (四)加强市场监管

  1.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按照上级部门清理涉税事项报送资料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清理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的种类,逐项排查各单位有无自行增加报送资料,对各税种明确规定纳税人报送资料要求,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多报送,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同时,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优化纳税服务。

  2.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事中事后管理工作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税控设备发行工作的管理。基础事项单位发放《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安装使用通知书》前,对纳税人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实。核实信息不符或无法实地核实的,不予发放《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安装使用通知书》。基础事项单位每日将核实后需发放纳税人的电子台账上传至发行岗与当日新增税控设备发行企业名单比对,对存在差异的纳税人及时通知相应的基础事项单位进行核查,并作进一步处理。二是通过增值税风险管理系统按时筛查及时处理。每日各基础事项单位和风险应对单位安排专人在12:00前查询增值税发票风险系统,重点关注系统中事前预防分析、事中提醒分析和事后监控分析中涉及发票的指标。发现存在风险的纳税人,于当日18:00前处理完毕,对确认实际走逃(失联)的纳税人,当日将其相关异常发票录入抵扣协查系统,并报征收管理股进行复查,对于没有及时处理完毕的疑点进行通报。三是持续开展打击虚开发票专项工作。我局按照市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部署,于4月制定了本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发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多次打击虚开发票专项行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联合区域整治等各项工作多管齐下,实现发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遏制虚假注册、虚开发票蔓延势头,营造遵纪守法的营商环境。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2018年4月底前,我局共完成18034户企业纳税人信用评价工作,其中A级纳税人983户,B级纳税人8894户,C级纳税人233户,D级纳税人270户,M级纳税人7654户;2018年6月完成23984户个体户信用评价工作,其中A级纳税人4836户, B级纳税人19091户,C级纳税人14户,D级纳税人43户。通过公告栏、电子屏的方式,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宣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意义作用、措施内容和典型案例,引导纳税人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4.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一是开展“走出去”企业政策宣传辅导。2018年我局组织了26户“走出去”企业,28户外商投资企业及相关税务干部参加视频培训,着重学习了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主要内容及作用、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宣传国别投资税收指南、“走出去”税收指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题网页、12366“一带一路”热线专席等税收服务产品。二是做好“走出去”企业清册工作。根据市局下发的2017年沙区“走出去”企业清册,对照商务厅、外汇局、发改委、兵团商务局、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的交换数据,准确提取“走出去”企业税收信息,充分利用外部信息,通过数据比对、案头分析、实地走访核查等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核实确认。根据核实结果按户补充《“走出去”企业清册》,确保“走出去”企业各项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三是做好“走出去”企业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帮助企业把握好境外投资中面临的税收风险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投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防范国内和国外的税法遵从风险。

  5.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通过抽调风险应对岗位人员组建团队,围绕不同行业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指标体系,通过表表比对、税种比对、科目比对等方式筛选出一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先进行评估,再验证指标体系的准确性,形成一套完整的风控机制,不断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因地制宜开展税法宣传、培训辅导,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我局在个税改革全面落地的冲刺阶段,高效贯彻落实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举措,坚持改善民生总基调,开展个人所得税“一竿子插到底”的再次培训动员。为促进个人所得税新政在辖区内稳步落地,我局以多种形式开展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宣传辅导,不仅在办税服务厅内持续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设立专项窗口为纳税人进行解答,并公示个税操作二维码,方便广大纳税人实现新个税法“掌中学”。同时,充分发挥辖区内LED电子大屏的绝佳位置、宣传辐射面广等优势,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果业集团有限公司、德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联手,循环滚动播放最新个人所得税改革宣传片。除此之外,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商户”活动,税务干部们为企业员工详细宣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政策并发放宣传手册。我局将继续秉持继承与创新的理念,进一步发挥好现代网络技术受众广、传播快、效果佳的作用,努力把更新、更好的国家税收政策宣传下去、落实到位。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工作要求,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稳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我局及早动手,由原国税政策法规科、原地税税政法规科携手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立足全局,统筹规划。建立了以政策法规科牵头,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等相关职能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清理范围,由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负责清理由本部门转发或制定的并以沙区国税局名义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彻底、一件不漏。

  2.压实责任,互促共进。原沙区国、地税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长及政策法规科、税政法规科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统一参加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培训视频会议。会后,两局进一步沟通,明确了清理方式、清理范围、清理要求,并安排部署清理工作。

  3.强化绩效,谋求时效。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纳入绩效,按时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进度,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市局新发布的四个规范性文件,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触摸屏进行了更新,确保工作平稳衔接。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班子成员能够在落实“一岗双责”的基础上,贯彻“管理到位不失位,职责明确不错位,承担责任不缺位”的思想,做到了互相补位、主动担责,班子的合力进一步增强。2018年,我局在重点工作开展、干部任免、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财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全局的决策决断中,都能充分发挥和调动班子集体的智慧和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了事前充分酝酿、会议研究决定,从而增强了班子决策的科学性,促进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健康奋进。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文书规范及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及时调整审理委员会成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工作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同时,加强各类检查案件和违章处罚案件的规范要求,强化监督,并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截止机构改革前,共召开3次审委会会议,审理16起重大税务案件;机构改革后召开1次审委会会议,审理2起重大税务案件,全年共审理18起重大税务案件,并全部审理终结。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我局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会议和集体讨论形式作出重大决策。当有重大事项需要上会讨论时,由重大事项负责部门提交《重大议题申请单》,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具体时间、地点。会议结束后,办公室将会议重点内容以公文形式发布,机构改革后已发布局领导专题会议纪要4篇,局务会议纪要2篇,党委会议纪要8篇,并要求全体人员阅知。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已由会议记录员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属于永久性档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1.落实完善查处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相关工作,改进和规范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工作,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在打击涉税违法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虚开和骗税犯罪团伙的查处力度,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坚持用行政方法和手段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并做好与司法程序的衔接。

  2.提高“黑名单”公布质效。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试行)》规定,确保所有符合公布标准的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公布,案件信息的真实准确。加强“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对虚开发票、骗税、造假账恶意偷逃税的涉税违法犯罪团伙,一律列入“黑名单”,与多部门联合惩戒,重拳打击,绝不留情。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优化行政处罚程序。一是建立快速反映机制,对违法情节复杂、情况特殊的处罚案件,行政处罚岗与税收法制岗双方及时沟通,快速统一处理。二是落实好“一事不二罚”的行政处罚原则。对纳税人同一税收违法行为,不得分别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承接“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借助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拍照、定位功能,将执法记录仪引入日常税收执法,起到规范税收执法、完善调查取证、保证事后监督的作用。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不断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文书规范及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

  2.修订和规范税收执法文书。机构改革后,由法制股牵头,与各派出机构积极协作,结合《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金三操作实际,制作了处罚案卷模板供基层执法人员学习参考,统一"执法公式"。同时,安排专人前往各派出机构对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初步解决了部分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法律依据不准确等问题,重点强调了基层执法过程中容易忽视的调查取证程序、文书送达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有效化解基层执法风险。

  3.推行重大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证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我局依法履行公开、告知的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利,无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的情形。同时,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在法定范围内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的空间,有效教育和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按照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任务。全面完成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含异常对象名录)并向社会发布。推广应用金税三期“双随机工作平台”,实现随机抽查业务的贯通,实现数据流自动推送、过程即时监控、成果自动统计。

  2.科学安排本地税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妥善协调征管部门和大企业管理部门案源统筹安排,避免多头重复检查。除线索明显涉及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外,所有待查对象均须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纳税评估,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全覆盖、出实效。综合运用“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提高税收管理威慑力。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加大执法责任考核追究力度,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围绕行政执法、税收征管的关键环节,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截至目前,内控系统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15个,其中税务机关过错行为6个,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9个。过错责任追究共计1人,其中,批评教育1人。执法过错行为明显下降,规范执法效果明显。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全局目前共有432人,未取得执法资格有2人(1人2018年参加考试未通过,1人2018年12月入职未参加考试),目前两名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干部均从事纳税服务岗工作。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公开本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落实情况。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重大开支必须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并且每笔开支都要经局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按照“深化队伍建设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落实“严管善待”工作要求,及时补充配备中层干部,全力提升了中层领导班子整体水平,充实了中层力量。

  2.从责任主体职责转换要求出发,充分发挥部门单位主控主导功能。结合金税三期的运行,我局主动健全内控机制,抓深内控监督平台应用,积极防控税收风险,充分发挥了内控在税收现代化建设中的“助推器”和“压舱石”作用。由各内控主责部门在平台内控管理子系统中设立内控专项制度和操作指引、查找新风险点梳理风险目录、增加防控措施等功能项目,并利用指标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对扫描出疑点数据,及时下发基层单位核实,对风险进行有效预警。基层执法单位通过平台对疑点问题进行核实反馈提升了日常风险防控水平,及时防范了执法风险,同时,举一反三,完善了执法流程管理等相关工作机制。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我局组织开展了执法工作全面自查自纠,明确整改类别和重点问题,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部门,建立自查自纠落实分解表、整改落实台账。坚持立行立改、边行边改、规范推进,将问题更加深入、具体,让整改见到实效,去病除根。

  (三)加强行政监督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监督工作,始终坚持以 “阳光政务”为核心,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各职能股室配合,协调统一的组织领导机制,负责全局工作的总体筹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完善了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沙区税务局通过多种渠道加大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力度,扩大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在全面公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电话等公众监督渠道的基础上,并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局长信箱”,接受纳税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建议及监督。

  针对纳税服务投诉制定了完整的处理流程图,设立专岗负责市局转办的12366纳税服务投诉及通过其他途径接收的纳税服务投诉事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接到投诉后,对相关纳税人诉求进行调查核实,了解相关诉求,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询问当事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取证完毕后出具相关调查报告。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在市局党委和沙依巴克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保持原有信息公开制度运行的基础上,从加强总体部署、强化培训指导和严格保密审查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以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率、强化公开监督为突破口,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税服务效率、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为着力点,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务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不断加强政府公开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同时,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优化网上办税服务厅环境,重新配置网上办税体验厅,完善体验区的功能设置,专门设置网厅业务咨询人员及审核人员,完成纳税人从指引、辅导、体验到最终审核的工作闭环。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办税环境和办税体验,为推进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升税务部门的公信力作出了积极努力,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驰而不息整治“四风”

  1.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集体研究后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教育全体干部节约用水、用电,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养成随手关灯习惯,下班前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本着热情、周到、节约的原则,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来我局视察工作需要用餐时,也一律在本单位食堂就餐,不提供酒水、不搞特殊,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召开各类会议,不挂会标、不摆鲜花水果,会议力求精简高效。

  3.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禁止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公用车辆一律贴封条停放单位院内。

  4.按规定规范办公室用房面积。国地税机构改革后,我局于2018年8月对全局各单位151间办公室实际面积进行实地核查与测量,对超标使用情况,已进行了整改。

  5.严禁食堂、库房存放酒类、酒具及相关物品。原国税局在2018年2月对全局干部及驻社区工作队传达了《关于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办公场所和单位食堂及职工宿舍开展违规存放酒类及酒具物品清理工作,未发现违规情况。8月初再次组织监察室人员对机关食堂、西虹路办公区食堂、各外派机构食堂及全局各单位办公场所进行严格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同时我局也向驻社区的工作人员重申工作要求,坚决遵守通知规定,做到检查全覆盖、无盲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不断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认真执行涉税舆情管理的规定。监察室每月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及时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通过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纳税人代表等形式,监督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反馈纳税人意见,评价纳税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断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引导纳税人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解决纠纷,努力化解税收争议,维护合法权益。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我局坚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原则,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股室具体承办的信访工作格局。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为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我局将信访接待室设置在局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方便了纳税人来信来访;同时把信访工作纳入了各股室目标绩效管理,确保信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七、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2018年全年共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一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两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一期。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法治教育培训,压实了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带动了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在各自工作领域讲法学法的热情,为在全局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提高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和实效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利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和中心组学习时间,有针对性的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总局和区局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文件精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一季度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就滞纳金加收、“一事不二罚”等进行了详细讲解。第二季度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点就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讲解。第三季度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重点就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讲解。第四季度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重点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部分进行了学习。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奉法者强则国强。我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将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促进。截至2018年12月,已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四次,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四份,会前学法笔记十余本。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成员。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我局将依法治税工作内容细化量化,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设立考核评价指标,结合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列入绩效管理。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三)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

  2018年8月,我局成功举办了以“新机构、新形象、新税务”为主题的纳税服务现场会,向市局领导及其他区县局充分展示机构合并后沙区税务局新形象,学习交流纳税服务经验。开展“媒体记者体验行”活动,邀请8家媒体记者化身一日“税官”,走进窗口零距离感受税收新变化,亲身了解“一厅通办”效率性,亲身体验“一网办理”便利性,亲身感受“一键咨询”快捷性。通过体验,将税务部门工作成效和便民服务传播给大众。2018全年我局共开设各类纳税人学堂26场,培训6000余户次,内容涉及新办企业辅导、小微企业减免政策、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网上办税服务厅使用、税企互动平台使用等辅导。在《中国税务报》发表文章2篇,在微信公众号每日税务精选发表《从这些方面入手把控发票税务风险》等文章,接受天山网、光明网记者采访2次,并组织了 “税法进校园”、“税法进军营”、“税法进社区”活动,让更多公民了解税收政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2018年,我局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思想,将“四个结合”作为法治税务建设重心。即在组织架构上,与各部门共同参与机制相结合;在纳税服务上,与追求纳税人满意度的各项要求相结合;在依法行政上,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规范决策、规范制度建设、规范行政管理等方面相结合;在执行行为上,与预防、教育、监督相结合。2019年,我局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提出解决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继续依法治税,维护税法权威,切实维护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