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各地、州、市税务局,各开发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 号)有关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建设情况,自治区税务局更新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更新后清单内容由7类182项增加至7类347项事项。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向纳税人宣传,引导纳税人广泛使用电子税务局。自治区税务局将根据电子税务局建设情况持续更新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