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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的食堂外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的食堂外购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SCQ2019-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的食堂外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采购预算金额:46万元/

八、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十、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足够的技术、优良的服务能力来有效实施本项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不发生关系;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提供具有查询当日日期的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请于20191216日(上午100013:30时)至20191221日(下午16:00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要求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卫生许可证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以上证件各两份并加盖公章。

2.报名地点: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开标时间:2019122716: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1小区北环路43号 )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石河子市西环路116)

联 系 人:郎杰

电   话:0993-2082091

地   址:石河子市西环路1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霞                  

   话:15299939280

    址:新疆石河子市1小区北环路43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