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水资源利用技改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水资源利用技改项目
2.项目编号:shzcs-202003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项目基本情况 |
服务期限、地点 |
更换高耗能耗水的淘汰用能设备、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技改与管道直饮水系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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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需要淘汰办公区高耗能耗水净水器、烧水器。安装一套管道直饮水系统,一次性解决健康直饮水的同时,达到水资源的100%再利用,设备新换节水、节电新技术产品;同时标配中水回用系统,用于冲厕、洗车、绿化等用水。 |
服务期限: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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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报纸、网站、大屏公示的企业红黑榜,进入黑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石河子税务局四楼403室(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11: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9月17日11: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石河子税务局(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
联 系 人:王威
电 话:0993-2820650
五、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联 系 人:王威
电 话:0993-2820650
地 址: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