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局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技术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________(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hzcs-202002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期限、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技术服务项目

50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技术咨询及其配套节能技改项目

      

服务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报纸、网站、大屏公示的企业红黑榜,进入黑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5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石河子税务局四楼403室(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1: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8月26日11: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石河子税务局(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

        联 系 人:王  威

        电   话:0993-2820650

        五、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联 系 人:王  威  

        电  话:0993-2820650

        地  址:石河子市北二路173号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