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54号),石河子税务局稽查局按照规定对1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失联)的企业,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并对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石河子市诚海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城区北泉镇北泉路58-D6号,纳税人识别号:91659001MA781B8Y18,组织机构代码:MA781B8Y1,法定代表人:梁海厚,性别:男,身份证:152103********4215。其在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金额238.98万元,税额38.24万元,已确认走逃(失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