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税务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法治创新推进税收工作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有力地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公示,让税收执法更透明。石河子税务局梳理了七大类34项税收执法公示事项,让执法工作在“聚光灯”下开展,促使执法行为更加阳光规范。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局公示行政许可728件、公示行政处罚148件。在网站公示的同时,该局将信息在办税大厅公告栏和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便于社会各界咨询和参与监督。
执法全过程记录。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监督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石河子税务局确立了执法过程动态记录的常态化模式,根据新疆税务执法记录指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六大类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事项和欠税户、携票失踪户、涉嫌骗购虚开户等三大类型纳税业户的实地核查事项,进行执法全过程的动态音像记录。目前石河子税务局全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00余台。
执法决定须进行法制审核,增强公信力。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法制审核从源头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了税务部门作出的执法决定更加合法合规,公信力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