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6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2023年6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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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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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1 |
936590070722103738 |
双河市金福养殖专业合作社 |
张敏 |
341282********7326 |
新疆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一团十二连54号 |
2023-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