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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关于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以下简称双河税务局)认真组织领导,落实规划内容。现将我局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压实责任,确保税费足额入库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按季度报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反映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3号),我局对本系统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了更新,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了行政许可行为。坚持放管结合,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4.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总局于2019年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2019年版)》,立足我国税权高度集中、税法税制高度统一的特点和实际,从统筹协调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维护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的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出发,统一清单形式,明确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向各级税务机关征求了意见,为我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推动和参与税收立法

根据总局下发的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充分讨论听取各科室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前往第五师财政局、国资委、发改委等单位对接征求意见,积极推动和参与税收立法。

2.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程序、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要求,提高公众的参与度,落实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征求意见的相关规定,以及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等规定。2019年度,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个。

3.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

税收规范性文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期限上报自治区税务局备案,接收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审查的同时,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否越权的审查作为税务执法检查的一项工作任务之一,并做好接收行政相对人建议审查的准备,保障纳税人的监督权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4.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法,对现行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分析、分类,确定有效文件,废止应当失效的文件,对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文件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满足国家法律体系统一、完整的需要,根据自治区税务要求开展了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税收政策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以来,我局组织召开6次纳税人座谈会,听取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安排走访双河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税法政策的同时,听取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2.提高风险评估质量

落实5C征管质量监控工作,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开展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据核对工作,规范委托代征单位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努力提升风险管理成效。强化征管数据质量标准,加强源头治理,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3.加强合法性审查

明确由起草部门就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政策取向、合理性、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行审查把关的同时,由政策法规部门就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定权限、立法技术规范、法定程序、与相关规范性文件是否协调、法律逻辑是否严谨等合法性问题进行审查。通过对送审稿的不适当规定予以剔除或修改、召开座谈会、论证会以及听取法律顾问的建议的方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力度。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作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按照《新疆税务系统重大执法事项审核办法(试行)》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前需通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审核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按照现行“三定”方案确定的税收业务部门、岗位、职责,针对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升级版规范,加强内部培训,建立业务工作规范跟踪督导机制,狠抓规范执行。全面开展各项制度机制的梳理、整合、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关系、规范管理规程,推进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对不符合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促进规范高效运转。利用数字人事知事识人的累积效应,将数字人事结果作为干部选拔,评先评优等重要参考,充分发挥数字人事管干部、促融合作用。

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三项制度”为主抓手,聚焦税务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环节,贯通三个节点,打造完整的闭环式执法链条,使税务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税务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每个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接受合法性审查,全面提高税务执法的透明度、能见度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使国家税收利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税务干部正当权益,在具体的税务执法过程中,得到有力的程序保障。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以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应对、化解舆情。

3.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推进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稽查监管体系,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坚决防止选择性执法。

4.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落实“互联网+税务”,拓宽办税方式,提供“线上”“线下”纳税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用跑”努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并库,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升级,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推广等信息系统相关重点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功能,将税收执法各领域、各环节纳入内控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对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税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督察,防范和化解易发高发风险。2019年度,我局组织了1次执法督察,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督察。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通过执法督察、纪检监督、督察督办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将减税降费工作列入局内重点督查工作任务,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结合减税降费工作特点、节点工作任务,开展重点监督;二是认真落实总局“六个一律严查严处”工作要求,充分提升减税降费工作的严肃性,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三是开展明查暗访,组织纪检、法制督查干部对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落实情况进行走访调查,电话回访,对查访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加强社会监督,诚聘五师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商务局局长、党校校长等作为我局特邀监督员。集中走访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宣传税法政策的同时,接收人大、政协代表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等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针对执法督察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明确第一责任人,提交税收执法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审议,启动人工录入税收执法过错,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纳税人和缴费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建立需求管理响应台帐体系,确保纳税人正当需求及时响应到位。在办税服务大厅明显位置公布纳税人投诉电话,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稽查、督察内审和纪检等部门联动机制,严肃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中税务干部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以及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损害纳税人、缴费人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公示内容,坚持基础信息与专项信息相结合;二是规范公示载体,坚持统一平台与多元渠道相结合;三是规范公示环节,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四是规范公示流程,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发布相结合。按照《新疆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所列公示事项共计14项,目前我局已完成13项,未完成1项,未完成原因是涉税保证金目录我局暂未涉及,公示平台主要集中在办税服务大厅、官方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双河税务局2019年官方网站公布各项税收法律、政策等约102条。

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15次,集中研讨18次,领导干部讲法治课4次,督促按要求完成“法宣在线”学习任务,通过“学习强国”APP、税务网络大学、教育云平台等学习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依法带队、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制环境,推动领导干部做新时代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带头人。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充分利用每周二、周四夜校时间,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利用教育云平台开展自学自测。针对不同税法政策组织网上测试与专项集中考试,以考促学,确保干部能够掌握相关政策,为宣传辅导、优化服务奠定知识基础。全年累计集中学习培训20余场,参与600人次,开展税法政策专项测试2次。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根据不同政策所对应的不同类型纳税人,分类组织税法政策宣传辅导培训班,采取上门培训、集中辅导、点对点滴灌式解读等多种宣传方式。全年共对外组织培训共26场次,约有1400余人次参加培训。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主阵地的优势,通过办税柜台、网上办税体验厅、公告栏、电子屏开展宣传辅导工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策60条,税企平台累计推送短信54000余条,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260条,税企QQ群发布政策宣传解读信息280条,累计走访发放各类宣传折页近50000份。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实施“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协议,深入推进以“信”换“贷”信用合作机制,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对守信企业开通办税服务厅“绿色通道”服务,提供办税事项“随时办、方便办、立即办”的深度服务;组织业务骨干成立税收咨询专家团队,上门精准“滴灌”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为纳税信用级别高的纳税人送上VIP服务,营造诚信经营、诚信纳税氛围。

5.促进税收社会共治

牢固树立并贯彻“优化协同高效”的理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依法对辖区内的涉税中介行业进行监督管理,鼓励其提供优质的涉税专业服务。针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6个方面17项内容进行排查

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

结合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人才库的选拔,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推荐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从事法制岗相关工作,目前法制AB岗配备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税务干部。通过安排夜校专题学习、购买教材等方式,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我局新招录的12名税务干部考取执法资格考试成绩优异,通过率100%。

2.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与律所签订法律咨询合同,聘请1名外部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法制事项审核、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民事合同审核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将积极推荐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成为公职律师,发挥公职律师在推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党委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式,构建起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法治税务建设格局,紧盯依法行政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充分利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全力以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了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2019年,我局组织召开了4次依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二、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税法宣传举措多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抓好“宪法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税收法治良好氛围,呈现出我局税法宣传的特点,一是税法宣传载体多,通过双河税务微信公众号、官网、办税服务厅公示栏、触摸屏电子屏等多种载体宣传税法;二是税法宣传范围广,采取举全局之力,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拉网式走访宣传,宣传面广;三是税法宣传互动多,在面对面、点对点的滴管式宣传中与纳税人形成互动,增进了解,进一步了解纳税人需求,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第三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排名提升快,获得全疆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规范执法有尺度

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总体要求,以及总局关于“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规划内容,规范执行包括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等十项工作任务。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加强税务干部的培训指导,并对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务求实效。

(三)监督制约有力度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税收工作中心,深入扎实开展执法督察,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把税收执法大督察作为一次自我检视、自我纠弊的过程,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查找税收工作中的不足,对接好顶层设计的“最先一公里”、督促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有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单一

法治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夜校学习、正反面典型通报、走廊文化、自主学习等形式,存在缺乏趣味性,不够多元化的问题,税务干部的学习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规范完善税务干部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的同时,探索开展党委书记讲法治课、专业人士讲座、专业律师培训、模拟法庭、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拓宽法治教育途径,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提高法律素养,提升法治思维。

(二)法治队伍建设基础薄弱

法治队伍建设需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因我局成立时间短,各项工作均处在不断完善的阶段,法治队伍建设基础薄弱,对人员的法治素养的培养还需常抓不懈。今后,我局将通过开展严格规范的专题培训,提供法治岗位实训,督促法治人才在实践中学习,在运用中提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监督与问责,通过执法事项公开、执法制度改革、完善执法程序等方式,建立一支廉洁、公正、担当的法治队伍。

四、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力争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税务机关。为实现税收职能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税收行政行为更加规范,税收法治环境更加优化的目标,我局认真谋划,采取措施整改问题、补齐短板,现将2020年的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巩固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成果,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程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强化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

二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涉农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出口退(免)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扎实落实。

三是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三项制度”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事前公示、事中记录、事后审核。

四是抓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文件报备、审查等各环节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从政策源头上降低执法风险。

五是落实执法权责清单制度。继续跟踪调整税收执法权力、责任事项,指导落实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纳税人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扎实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坚持把经常性普法和集中宣传结合起来,把传统阵地宣传与新媒体普法结合起来,把税收普法与税务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实现税收法制教育常态化、多样化。

 

 

                                           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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