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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局“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图为: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在线访谈现场(一)


图为: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在线访谈现场(二)


 

图为: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在线访谈现场(三)

 

 


主持: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局网站举办的局长在线访谈活动。本期访谈的主题是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沈义祥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作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克州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沈义祥,欢迎您。

主持:沈总,您好!  

沈义祥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上午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这是今年克州税务局的首次在线访谈活动,我们希望借这个机会,及时向公众进一步解读相关政策的具体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谢谢大家的合作。

主持: 好的,非常感谢沈总的详细解读。现在网友的问题已经提交上来了,那接下来请沈总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元大仙16181:沈总你好,我这有个问题需要咨询。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WEB网页端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由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却没有获取到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处理?

沈义祥: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WEB网页端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由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一般需要3天时间,扣缴单位才能通过扣缴客户端获取到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获取不到,可对照下列情形查找原因:

(1)扣缴单位是否已通过扣缴客户端向税务机关报送了该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如果未报送,则信息系统无法将该纳税人与扣缴单位进行关联匹配,单位也就自然获取不到该纳税人填报的信息。遇此情形,扣缴单位应先行向税务机关提交该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后,再通过扣缴端软件获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基础信息时,纳税人身份类型是否选择为【雇员】,如果选择错误,则扣缴单位获取不到该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遇此情形,需要将该纳税人【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修改为【雇员】。

(3)请纳税人核实在个人所得税APPWEB网页端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所指定的扣缴单位是否正确,是否确实是自己的任职受雇单位。

(4)距纳税人的填报时间是否超过3日。因系统归集、整理、推送信息需要一定时间,如纳税人填报时间不足3日,请耐心等待。

珊珊:请问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如何申请?

李卫领:政策规定: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第一条,自2020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第二条,自2020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第三条,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规定:第一条,自2020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第二条,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办理要求: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树人:请问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3月到5月期间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怎么开具?  

李卫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31日至5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沐兰: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后发票应如何开具?

李卫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31日至5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主持:好的,感谢李科长的解答,下面我们来看看还有哪些网友有问题呢?

滴滴答答1618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李卫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规定,自202031日至5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小星星: 我是一家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想申请职工医保缓缴,最长缓缴多长时间?有滞纳金吗?

李卫领: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第二条的规定,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大海: 我们是江苏省一家大型企业,近期受到疫情影响,企业可能无法负担大额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李卫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第一条规定,自2020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天空:我们企业现在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暂时无力负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刘马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第三条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醉爱江湖:我有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能不能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我在多处取得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时我该如何办?怎么报税最划算?  

刘马虹:您可以点击收入栏的“工资薪金”进入明细界面后,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依据税法及相关规定,您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他需并入综合所得汇算计税。每个人的收入、扣除情况是不一样的,建议您自己算一算,或者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丁香花:听说税务机关能够提供预填申报服务,哪个渠道可以看到?税务机关帮我预填了,我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我选择预填服务办理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不显示?  

刘马虹: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就可以体验该项服务。预填申报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服务,不能替代您的申报义务。

大多数人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比较零散,来源不固定。为了更好让纳税人理清并确认自己的收入,您需要点击劳务报酬后,通过【新增】确认并查询导入本人实际取得的相关收入。

远方16193:我可以放弃退税吗?选择放弃退税后我是否可以重新申请退税?  

刘马虹: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您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放弃退税后,如果您改变了想法,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

主持:好的,我们的嘉宾都解答的很详细,网友的热情也很高,那我们看看下一位网友的问题。  

前进16197: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显示暂缓开通年度汇算功能,为什么现在不能办理?我有特殊要求急需办理,如何预约?

刘马虹: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期,为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避免出现人群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暂缓开展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

        如您有特殊要求急需办理,可联系您的工作单位或主管税务机关预约。

abc16195: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有几种登录方式?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账号被锁定了怎么办?

刘马虹:您可以使用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或登录名,配合密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可以在“个人中心-安全中心”功能中开启指纹或扫脸登录。您可以等锁定期结束后再登录,也可以通过【找回密码】进行操作。

主持: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为我们的解读,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也可以与我们克州税务局联系,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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