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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落实留抵退税 助力企业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图为 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举办以“落实留抵退税  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澍,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李光辉、副科长马丽、一级主办唐艳做客我们在线访谈节目,就2022年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相关内容,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2-06-02 11:09:14]

 主持:下面有请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澍同志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 [2022-06-02 11:10:05]

 主持:下面有请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澍同志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 [2022-06-02 11:13:47]

 高澍: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互动交流。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国实施了更大力度的留抵退税政策,采用兼顾存量、增量退税的方式,解决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现金流困难,有助于大幅提升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天,我们将借此机会,与广大网友开展在线交流,希望广大网友积极提问,税务干部将会认真解答。 [2022-06-02 11:13:47]

 主持:谢谢高澍总会计师。下面有请各位网友对2022年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疑问进行提问。 [2022-06-02 11:15:11]

 主持:现在已经有网友参与到本次访谈活动了,我们一起看看他们都有哪些问题吧! [2022-06-02 11:15:45]

 星光下的少女:什么是增值税留抵退税? [2022-06-02 11:18:10]

 李光辉: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完的剩余部分即为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即形成增值税留抵税额。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两种处理方式,既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这种依纳税人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方式即增值税留抵退税。 [2022-06-02 11:18:10]

网友234672022年国家出台更大力度的留抵退税政策是出于什么具体考虑? [2022-06-02 11:22:10]

 马丽: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国实施了更大力度的留抵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之举。当前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难度加大。国家实行大规模留抵退税,通过更大力度的退税红利直达快享,彰显了支持发展的决心,体现了鼓励投资的宏观导向,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突出强调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通过向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倾斜,加强对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困难服务业等支持力度,既扩投资,又调结构、稳就业,为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二是优化增值税制度的精进之举。实施留抵退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企业因为大额投资等因素形成的留抵税额,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使增值税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完善、平衡,增值税中性特征更加凸显。今年在原先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对存量留抵税额给予退税,是向着完善留抵退税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更是向着构建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增值税制迈出的重要一步。 [2022-06-02 11:22:10]

 樱花细雨:按照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什么是存量留抵税额? [2022-06-02 11:26:34]

 李光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3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3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3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举例说明:某微型企业20193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0 [2022-06-02 11:26:34]

 浅色记忆:按照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 [2022-06-02 11:29:52]

马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3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3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7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2022-06-02 11:29:52]

 文艺小青年:  我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去年享受了增量留抵退税,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有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退税力度吗?和此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2022-06-02 11:33:25]

 李光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14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总的来说,在2022年,原适用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的小微企业,新增适用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税的政策;其他行业的小微企业,不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增量留抵税额的退税比例自60提高至100,并新增适用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税的政策。

因此,如果你公司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并符合相关留抵退税条件,可对照规定申请适用力度更大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2022-06-02 11:33:25]

 青春无敌:我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如果想在4月份申请退税,请问申请时间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2022-06-02 11:36:48]

 李光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相关退税条件并计划在20224月份申请留抵退税,需要在4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先完成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在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后至20224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均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2022-06-02 11:36:48]

 一米阳光:我公司符合今年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条件,请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增量留抵退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存量留抵退税? [2022-06-02 11:38:59]

 李光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14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如果你公司为符合14号公告规定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如果你公司为符合14号公告规定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20224-6月,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022-06-02 11:38:59]

 中国心:我公司不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能否适用20224月至6月延长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规定? [2022-06-02 11:40:34]

 马丽: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上述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申请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包括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申请留抵退税的纳税人。 [2022-06-02 11:40:34]

 吉庆有余:我公司是一家建筑企业,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4600万元,2021年增值税销售额为6500万元,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 [2022-06-02 11:42:37]

李光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建筑业中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是,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是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

从你公司相关指标数据看,虽然2021年增值税销售额大于6000万元,但因2021年末资产总额未达到5000万元,因此,你公司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2022-06-02 11:42:37]

 难回首:我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550万元,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  [2022-06-02 11:44:40]

 马丽: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1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餐饮业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餐饮业的具体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你公司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1年增值税销售额为550万元,你公司在2022年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2022-06-02 11:44:40]

 向阳花:我公司成立于2020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202110月)还不到一年,近期想申请新出台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请问在计算相关行业销售额占比时,要将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纳入计算吗? [2022-06-02 11:46:42]

 李光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该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经营期虽不满12个月,但总经营期已超过12个月。因此,在判断你公司是否符合制造业等行业条件时,应将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增值税销售额(包含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一并计算。 [2022-06-02 11:46:42]

 快乐的孩子:我公司经营多种业务,日常经营中有一部分未开票收入,请问在判断是否符合财税2022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条件时,这部分未开票收入是否参与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比例呢? [2022-06-02 11:47:46]

 李光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该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规定的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开具发票销售额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因此,你公司在计算上述增值税销售额占比时,开具发票销售额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均应带入计算。 [2022-06-02 11:47:46]

 顺风顺水:我公司是2020年成立的小微企业,如果想要在今年4月份享受新出台的增量留抵退税政策,请问如何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2022-06-02 11:48:46]

 马丽: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14号公告)的规定,该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3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因你公司在2019331日以后成立,20193月的期末留抵税额为0。因此,你公司的增量留抵税额为申请留抵退税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在你公司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时,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2022-06-02 11:48:46]

 毛豆妈:我公司是一家生产服装的出口企业,能否申请留抵退税? [2022-06-02 11:50:19]

 李光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你公司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现行规定,你公司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待免抵退税办理完成后,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2022-06-02 11:50:19]

 全民健身:我公司是一家软件企业,2019年至2021年共获得留抵退税50万元,因企业已进入稳定运营期,近期缴纳的增值税较多,可以申请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吗? [2022-06-02 11:52:27]

 马丽: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纳税人自20194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10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公司在20221031日前将已获得的50万元留抵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后,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2-06-02 11:52:27]

 程先生:我公司是一家2020年成立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当年3月曾获得即征即退税款10万元,此后一直处于进项留抵状态。了解到今年国家出台了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申请留抵退税吗? [2022-06-02 11:53:32]

 李光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纳税人自201941日起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不符合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纳税人自20194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10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公司在20221031日前将已获得的10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后,可以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2022-06-02 11:53:32]

 琵琶语:我公司是一家微型企业,符合今年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想要在4月纳税申报期同时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请问我公司在申请退税时,需要就增量退税和存量退税分别提交退税申请表吗? [2022-06-02 11:55:29]

 马丽:不需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同时明确,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需要说明的是,你公司如符合留抵退税相关条件,在20224月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时,只需要填报一张《退(抵)税申请表》。具体操作时,在《退(抵)税申请表》的“申请退还项目”栏次同时勾选“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并填报确认相关数据即可。 [2022-06-02 11:55:29]

 净心:我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符合国家刚出台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条件,请问能同时办理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吗? [2022-06-02 11:58:31]

 李光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14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增量留抵退税;自2022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存量留抵退税。

因此,如果你公司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按照上述规定自主选择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的时间。比如,可以在4月份先申请增量留抵退税,5月份再申请存量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在5月份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2022-06-02 11:58:31]

 主持:非常感谢各位嘉宾给我们带来的精彩解读,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举办的以“落实留抵退税  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2022-06-02 11: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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