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3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策勒县税务局2024年3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策勒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策勒县税务局2024年3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 |||||||||
序号 | 公告时间 |
非正常户类型
00:单位企业;
01:个体工商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件类型
201:居民身份证
|
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主管税务机关 |
1 | 2024年4月12日 | 单位企业 | 策勒县沙海碧湖农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 | 93653225MA78B0W35T | 艾力江·艾尔肯 | 201:居民身份证 | 653225********0011 | 新疆和田策勒县策勒镇津南新村 | 国家税务总局策勒县税务局 |
3 | 2024年4月12日 | 单位企业 | 新疆凯程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91653225MA7HADEP90 | 麦提玉苏普·麦提克日木 | 201:居民身份证 | 653225********1511 | 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交警大队后方 | 国家税务总局策勒县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