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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文化东路10号;邮编:848599;电话:0903-6750221)。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于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新的门户网站也同步上线。在和田地区税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丰县税务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公告通知、办税指南等,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工作建设、转变作风、促进落实的重要举措,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向

  2018年,民丰县税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社会各界、密切征纳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指定相应股室和人员具体办理,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为3人,业务股室负责把关对外税收政策法规事项及对外办税事项的公开,其他责任股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坚持将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完善信息公开体系,进一步突出服务发展的主题,突出创新务实的理念,增强信息公开和纳税服务、税收法治、征收管理等中心工作的针对性和协调性,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和上下联动运行。

  (二)加强形式创新,丰富公开形式

  结合税收工作和辖区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坚持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

  一是落实基础保障。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及时组织人员编制了指南和目录,对2018年以来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适时对部分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税收的法律进行收集整理,及时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照要求上报。

  二是完善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场所,配齐了必需的办公设施,积极利用办税服务厅LED大屏幕、电视小屏幕、宣传栏、资料取阅架、政务公开宣传板、导税台等政务公开渠道,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方便纳税人了解更多相关政策。提供面对面的信息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咨询窗口建设,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大厅设立导税岗,由专人值班,负责纳税咨询和服务。

  三是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开。利用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咨询,为纳税人及时解决办税中的难题,积极帮助纳税人解疑释惑。积极通过纳税咨询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及时、规范的咨询服务。全年12366咨询热线共回应585次热线难点问题。

  四是积极拓展社会媒介公开。通过电视台、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及时解读各项新的税收政策、减税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辅导。

  五是深入开展税收宣传。以“税企互动平台”为依托,提高涉税宣传和服务的个性化和针对性,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结合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重点,坚持贴近纳税人实际、注重实效,拓展宣传渠道、多措并举、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宣传展板、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方式普及税收知识,营造税收宣传氛围。

  六是认真抓好传统公开形式。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向社会通报信息,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法、宣传依法纳税的典型,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直接交流;深入走访人大代表、政府机关及各界群众等,听取他们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探讨税务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民丰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150条各类纳税服务指南、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公开21条、电子LED屏公开40条,办税厅电视小屏幕公开28条;通过区局内外网主页、亚心网、搜狐网、新浪网、和田日报、民丰零距离、新疆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媒体公开信息52次。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和特点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据民丰县税务局制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领导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涉税公开、行政许可、法规政策、税收宣传、税收收入统计,以及其他工作等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和内容

  1.广泛应用电子网络手段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用。民丰县税务局依托民丰县税务局网站,及时发布涉及纳税人权益和公民切身利益、需要纳税人和公民广泛知晓有关政策文件。

  2.充分发挥基层办税服务大厅作用

  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示意图等,设置资料索取点,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定额征收税额、减税免税、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政收费标准、欠税等内容,公开税务征收、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等。

  3.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2018年4月,开展了主题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比如:开展一对一税法宣传服务、税企座谈会、税法知识辅导班、税收宣传进扶贫点、税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广泛进行税法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数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税务系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提起行政诉讼的0件。

  (四)行政申诉情况

  2018年,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诉0件,办结0件。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民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民丰县税务局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发布流程,并不断加强经验总结和学习借鉴,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完善制度,开展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负责专人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是否按规定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让更多地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三是严格规范流程、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及时跟踪报道最新税收工作动态,建立健全信息内容保障机制。

  四是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事务管理中,重视信息公开的时限。进一步明确专人定时维护信息公开栏目,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五是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对本局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归类,对发布内容项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