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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浦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洛浦县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4〕1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税总办便函〔2016〕14号)要求,开展税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因国地税机构改革,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洛浦县税务局联系(地址:洛浦县和田路149号,邮编:848200,联系电话:0903-6623595)。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洛浦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地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切实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于从源头上防范税收舆情、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相关规定,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洛浦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洛浦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以制度规范行为,推进工作。二是抓实过程管理。结合国地税机构改革领导分工,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纳服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单位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加强与地方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充分利用政务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凡是对外发布信息均按规定走审核流程,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

  (二)载体平台进一步健全。一是强化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围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税收重点工作,采取与地区局定向约稿的形式,推出一系列纳税服务宣传新媒体作品,扩大新媒体影响力,关注度,被自治区税务局内外网采用8条,有效拓展了发声渠道。二是优化税务网站管理。按照地区局要求规划网站风格,统筹完善网站功能,将县局门户网站设置为税务内网,制定《洛浦县税务局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洛浦县税务局互联网站管理。按照地区局的安排部署对门户网站进行自查整改,加强网站编辑建设,规范信息采编审发流程,落实栏目内容保障责任,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搜索、纳税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三是加强政务热线电话管理。结合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税务部门联系电话、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等“六类”电话开展集中清理,及时进行电话号码的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三)对外宣传进一步拓展。一是抓好纳税人宣传培训。为了更好的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贯彻落实中央、税务总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纳税服务中心通过税企QQ群、微信群、大走访、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充分了解企业需求,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培训,现场与纳税人交流互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并掌握政策,及时享受税收优惠。“12.4”宪法宣传、“世界环保日”等各项宣传活动2次,发放各项宣传资料400余份。二是拓宽税收政策宣传渠道。为了丰富宣传方式,让税收政策更加通俗易懂,方便纳税人理解,纳税服务中心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LED屏幕、12366服务热线、税企QQ群、户外宣传、电视台等多元化渠道及时宣传减税政策,将税收“红利”释放给纳税人。三是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围绕个税改革重点,通过洛浦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个税宣传内容30余篇;印制下发总局、区局印制的各类宣传宣传海报200余张、宣传折页3000余份、播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公益视频3个;借助办税服务厅LED屏幕播送个税宣传视频30天、240余次;有效服务个税改革,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要求,全年洛浦县税务局在网站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洛浦县税务局按要求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条数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03条、公开单位概况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情况。全年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收到现场书面、信函、网络、传真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看,洛浦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由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需进一步提升、新媒体公开力度需强化等需要改进的地方。2019年,洛浦县税务局将在制度完善、载体建设、对外宣传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上级要求,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检查纠错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配套机制,不断夯实信息公开的法治保障和制度基础。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加深广度和深度,准备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减少盲区,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四是培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同时加强与其他优秀单位的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国家税务总局洛浦县税务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