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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更好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把税收法治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减税降费、组织税费收入、税收征管改革、非税收入征收工作职责划转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纳入税务干部培训、“练兵比武”活动、青年理论学习、党支部学习等重点内容,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行全面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落实例会制和会前学法制度,将重要法治事项纳入议事内容,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依法组织收入,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等工作,严守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的底线,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决防止有税不收,违规收“过头税费”,确保税费收入量稳质优。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抓牢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方向清、任务明、分工细、责任实,切实推动留抵退税、减税降费、缓税缓费政策落地落实落稳。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制定了权力和责任清单及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遵循法定程序,合法合理行政,逐步提高税收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决定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进行公示,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在执法公示平台公开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执法流程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结果(保密事项除外)、救济渠道等信息,着力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相结合,对行政处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地核查等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决定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推行说理式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两批14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严格执行《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与“首违不罚”和“不予处罚”相结合,严格落实自由裁量基准,推动严格执法。
  四、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结合税收业务,着力开展减税降费的税收宣传,重点聚焦减税降费政策意义、做法、成效,利用主流媒体平台和税务网站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着力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深化税收“六进”活动,抓好“12·4”国家宪法周、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12·4”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宪法有奖竞答,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扩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内容的宣传范围,帮助纳税人熟悉办税程序和方法、不断强化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知晓率和遵从度。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始终坚持以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为抓手,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利用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构建全方位风险监控体系,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关注易发风险点,形成源头预防、重点监督,不断强化“两权”监督,有力保障和促进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彰显严管厚爱,以谈话提醒为抓手,确立“重点人”和“四必谈”,夯实抓早抓小常态化工作。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全年未发生负面涉税舆情。
  六、加强税收法治干部队伍建设
  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的必学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日常化、制度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新入职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和模拟测试,把岗位技能素质合格作为上岗任职的必要条件,确保新入职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经全国税务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新入职干部进行集训,创新开展“清廉家书”“廉洁讲座”活动,引导年轻干部扣好依法行政、廉洁从税“第一粒扣子”。聚焦“人才队伍”,健全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组织干部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我局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名,用于法制岗位,主要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核,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过程中债权申报等涉税问题的处理。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成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室,畅通纳税人利益表达和问题反馈渠道,全力打造为纳税人缴费办实事、解难题的争议解决前沿阵地。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建立健全税费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加强税费争议调解队伍建设,细化完善税费争议调解工作机制,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方式化解税费矛盾争议,确保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通过加强宣传,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积极调解社会争议事项,在工作定位上,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牢固树立“执法+服务=税法遵从”的理念,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提升,实现零复议零诉讼。配备业务骨干和专业人员作为税费争议调解员,以“说理式执法”为主要方式解决各项税费争议,最大限度的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一线。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其他部门还存在差距:税务干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税收法治建设还需加力,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4年,我们将继续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创新机制,改进方式方法,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理论学习转化成实践成果,将税收法治建设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同频共振,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推进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税务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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