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澳龙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3288454615,单位编号:65011014277):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你单位应缴未缴2017-08-01至2019-10-3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欠缴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伍萬壹仟柒佰肆拾贰元捌角肆分(¥51742.84元)(征集编号为:20240202112026245523)。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
逾期仍未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强制执行。
告知事项: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税务局江苏路税务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