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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阶段性减征城镇职工医保费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阶段性减免医保费? 

  答: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自治州党委、政府落实国家、自治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轻企业负担、稳经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阶段性减免医保费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20202月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含单建统筹人员)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从20202月至20206月。减征期间单位在职职工执行4.75%的缴费比例,退休职工执行4.5%的缴费比例,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执行2.5%的缴费比例。二是从20202月起,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延长缴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通过网上备案方式确定缓缴期限。 

  三、我单位2月份已按原政策缴了,怎么办? 

  答:20202月已按原政策缴过费的单位,由医保经办机构主动办理减征部分退费,无需申报。 

  四、企业延长缴费期和缓交期间,职工个人医保怎么办? 

  答:延长缴费期和缓交期限内单位网上业务大厅人员增减等功能可以正常使用,各单位应按月做好人员增减变化申报,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按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用,确保缓缴期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 

  五、我单位现在特别困难,怎样办理缓缴手续? 

  答: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有两种备案方式。一是可以在网上业务大厅中自主备案缓缴,目前正在开发网厅功能。二是网厅未上线前,可联系当地医保局,填写《防控期间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备案表》,由医保局人工帮助您办理备案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六、有问题找谁咨询? 

  答:您可以直接咨询参保地医保局、税务局或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拨打州税务服务热线(社保非税科0994-2514164)、州医保局服务热线(经办中心:0994-2206801,保障管理科:0994-2288865)。我们将热情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与医保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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