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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税务局做客《直播巴州》与市民沟通交流

  “直播热点,解答政策,回应关切,聆听最巴州的声音,欢迎收听《直播巴州》……”

  3月20日,春风,天气晴朗,巴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高泉带领纳税服务科、货物和劳务税科、个人所得税科、企业所得税科等科室的负责人早早地走进巴音郭楞广播电视台《直播巴州》节目直播间,就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等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实时互动交流,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

  节目一开始,马高泉副局长介绍了疫情期间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巴州税务部门大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全力支持复工复产推出的一系列便民办税举措。

  听众王女士打电话进直播间询问道,受疫情影响很多像她一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额骤减,想知道在这期间他们是否可以申请调整定额。纳税服务科科长毛红回答王女士说:“可以申请调整定额。个体“双定户”疫情期间开业经营、但营业收入降幅达20%以上的,可于申报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等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减定额,并在疫情解除后补办相关手续。对于上述两项措施,如‘双定户’业主已采取住院治疗、隔离封闭等防治措施,无法进行网上操作的,可通过拨打主管税务机关服务热线、微信或短信联系税收管理人员等方式,申请办理停业登记或申请调整定额,疫情解除后补齐相关手续。”

  听众李先生打进电话就支持疫情复工复产增值税优惠政策中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政策进行了咨询,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张世洋向纳税人讲解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相关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文件规定,该政策适用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临挂电话前,李先生还对巴州税务局推出的“为巴州纳税人提供空白发票、代开发票、税务文书等免费邮寄服务”业务表示了赞赏。

  据了解,在自治区税务局推出的“2月5日至3月31日期间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免费寄递业务”的基础上,巴州税务局与巴州邮政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自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31日,为我州纳税人提供空白发票、代开发票、税务文书等免费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巴州税务局全部承担。

  节目播出期间,共接听6名纳税人打进的热线电话,马高泉副局长和业务科室的同志一一给予细致耐心的解答,现场答复均得到纳税人的满意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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