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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润苗优环境,减税降费促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举办的“春雨润苗优环境,减税降费促发展”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过浩亮及北屯税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1-07-16 16:29:44]

主持:访谈正式开始,下面请过浩亮总经济师和广大网友朋友们打个招呼。 [2021-07-16 16:30:58]

过浩亮: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春雨润苗优环境,减税降费促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本次在线访谈希望能对当前税务机关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措施进一步告知公众,全力以赴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能够确保各项税惠政策措施落深、落细、落实。  [2021-07-16 16:30:58]

主持:那么关于今天访谈还要有请过浩亮总经济师简要介绍一下我们的主题。 [2021-07-16 16:31:02]

过浩亮:好的。本次在线访谈主要围绕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内容展开互动,此项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也集成推出一批创新服务举措,同时我们今年还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开展了“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希望通过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今年是全面贯彻建党100周年、党中央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出的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要求贯彻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2021-07-16 16:32:02]

主持:非常感谢总经济师过浩亮同志。网友的问题已经提交上来了,那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回答网友的提问吧。 [2021-07-16 16:33:09]

红梅花开: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产业目录中的条件同时又是小微企业,在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时候,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15的税率是否不能叠加享受? [2021-07-16 16:34:47]

过浩亮: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2021-07-16 17:00:47]

夏天天: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需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021-07-16 17:00:55]

朱建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2021-07-16 17:00:55]

红梅花开:十一税合并纳税申报在哪里申报? [2021-07-16 17:00:59]

朱建春: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通过【特色业务】—【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套餐】-【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Q3: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怎么操作?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资格类型”不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通过“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对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进行纳税申报时,系统自动判断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的优惠政策,不能修改,且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系统自动判断是否享受此项优惠,且不能修改的,请纳税人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办理申报。?外省市报验登记的外埠纳税人、跨区财产税源登记户、分支机构纳税人等,系统未实现自动判断是否享受的,申报时请如实勾选“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 [2021-07-16 17:00:59]

红梅花开:十一税合并纳税申报是哪些税? [2021-07-16 17:01:02]

乔玉琴:十一税合并纳税申报即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具体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及企业所得税11个税种的纳税申报。 [2021-07-16 17:01:02]

凌亮: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增值税如何征收? [2021-07-16 17:01:06]

朱建春:个人出租居住用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自2021年4月1日起,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21-07-16 17:01:06]

网友21669: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是否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 [2021-07-16 17:01:08]

乔玉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 [2021-07-16 17:01:08]

青青的草:“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2021-07-16 17:06:22]

朱建春:“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经过几次政策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今年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以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比重约为95,也就是说,95的企业都是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 [2021-07-16 17:06:22]

青青的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2021-07-16 17:06:24]

乔玉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021-07-16 17:06:24]

网友21674:您好,银税互动可以帮我们贷款是真的吗?银税互动具体是什么啊? [2021-07-16 17:11:54]

过浩亮:“银税互动”是指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企业融资难的活动。自2015年推出以来为广大守信纳税企业获得银行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疫情发生以来,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更加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2021-07-16 17:11:54]

网友10101: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2021-07-16 17:11:56]

朱建春:(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二)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尚未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2021-07-16 17:11:56]

网友21674:如果已经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是否需要退回报税联? [2021-07-16 17:19:51]

孙志远: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2021-07-16 17:19:51]

网友6669:我的儿子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至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2021-07-16 17:19:53]

孙志远: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021-07-16 17:19:53]

我是纳税人:我是一般纳税人,使用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在认证勾选专票的时候,在认证发票时,发现插入税控盘没有发票不显示,是我们的专用发票超过360天认证期了吗? [2021-07-16 17:28:34]

朱建春: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360天有效期已经取消了,如果您插入税控盘不显示已接收到的专用发票,请您检查是否登录的是IE10以上或者谷歌浏览器,请您确认购票方开具的发票是否接收方为你单位等情况,排除后仍然无法查看发票并勾选的请及时拨打办税服务厅热线,谢谢! [2021-07-16 17:28:34]

我是纳税人:我是一家建材销售门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底前,可以享受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有一家客户让我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可以开吗? [2021-07-16 17:28:36]

朱建春:尊敬的纳税人,你可以针对此部分销售额选择放弃享受优惠,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07-16 17:28:36]

主持:由于时间关系,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过浩亮总经济师以及各位嘉宾的支持配合,也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活动的热情参与。有关政策优惠以及日常办税的相关问题,北屯税务局后续将以其他形式进行宣传,敬请各位网友关注。 [2021-07-16 1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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