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局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  县局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暂停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为保障广大缴费人社保、医保权益,提高缴费服务质效,自治区税务局将升级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并与各级人民银行、人社、医保等部门完成社会保险费资金结算,自2023年12月21日0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等业务。请广大缴费人在暂停业务前妥善安排好缴费时间。

  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连队职工等身份参保,并通过签订扣费协议银行卡缴费的,2023年12月18日前确保银行卡余额充足,税务部门将按计划扣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11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