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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税收优惠助复工 便民办税促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图为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税收优惠助复工 便民办税促发展”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在线访谈,本期访谈的主题是“税收优惠助复工  便民办税促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博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文辉,法制科科长陈晓燕、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杨丽桦、纳税服务科科长王文玲作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近期热点问题作详细解答。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2020-04-21 11:01:35]

主持:请郭局长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吧。[2020-04-21 11:04:14]

郭文辉: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近期热点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首先,对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博州税务长期以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们将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围绕全国第29个税收宣传月,就“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有关情况与广大网友展开在线交流,及时解答涉税疑问,全力支持和服务各行业纳税人缴费人实现有序复工复产复销,尽快渡过难关,谢谢。[2020-04-21 11:04:14] 

主持:好的。大家都知道,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面临巨大压力与挑战。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郭局长,您能否先简要介绍一下目前博州税务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 [2020-04-21 11:07:02]

郭文辉:好的,主持人。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我们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当中,聚焦“优惠政策落实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添力、数据服务大局尽力、疫情防控工作加力”的“四力”工作要求,组建了税收政策服务团队,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线上直播、视频“远程辅导”“网格化”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辅导,公布11部服务热线、搭建5个税企交流微信群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税费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们多措并举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制定31项具体服务措施,积极推行全网办、电话办、邮政办、协助办等“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引导容缺办理提速办、线上线下对接办、紧急事项预约办等措施,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内部资源配置和简化业务流程,持续压缩纳税人办税时间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离厅式、社会化且二十四小时开放的自助办税场所的建设,使自助办税场所成为办税服务厅的延伸和补充,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大局努力作出了税务人应有的贡献。同时,今年四月是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我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从4月1日到5月20日,聚焦“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这个主题,着重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来加劲、发力,全面为服务“六稳”大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环境。 [2020-04-21 11:07:02]

主持:好的,感谢郭局长的介绍。现在网友的问题已经提交上来了,那接下来请郭局长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2020-04-21 11:12:51]  

郑文君: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公司是一酒精生产企业,已被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了应对疫情新购置了生产设备,我们可以适用这次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2020-04-21 11:14:54] 

郭文辉:为有效应对疫情,鼓励企业扩大产能,这次出台的财税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李丽: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享受税收优惠需要留存备查资料。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需要留存什么资料么? [2020-04-21 11:17:44] 

陈晓燕: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明确,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扣除政策在优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参照《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也属于优惠政策管理方面的内容,因此参照46号公告的规定,包括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固定资产记账凭证、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三类资料。 [2020-04-21 11:17:44] 

秦雪:我公司购买了一批医用酒精、消毒液等医用物资,通过中华慈善总会无偿捐赠给湖北,用于防治新冠肺炎,请问该业务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 [2020-04-21 11:19:51]

杨丽桦:可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中华慈善总会属于“公益性社会组织”,你公司通过中华慈善总会等公益性社会组织无偿捐赠医用物资,用于新冠肺炎防治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2020-04-21 11:19:51] 

徐慧慧:我是一家代理记账公司的会计,我的客户有餐馆、婚庆公司、酒店和旅行社,听说国家出台了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请问我的客户都能享受吗?  [2020-04-21 11:22:35]

杨丽桦:《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该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您的客户比如餐馆、婚庆公司、酒店和旅行社等相应提供的餐饮服务、婚庆服务、住宿服务、旅游服务等,均可对照上述生活服务范围,在8号公告的执行期限内享受相关增值税免税政策。

王霞:我公司是一家长途汽车公司。为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我公司被市政府包车,直接到农村接农民工返岗复工。请问,我公司取得的长途客运收入能享受新出台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2020-04-21 11:25:21]

陈晓燕:可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该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因此,你公司运送农民工返岗复工取得的长途客运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2020-04-21 11:25:21]

风平浪静:疫情期间,部分行业经营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请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有什么特殊支持政策? [2020-04-21 11:28:36

陈晓燕: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受到了较大冲击。为了缓解这些困难行业企业的经营困难,财税2020年第8号公告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2020-04-21 11:28:36]

future:听说税务机关在推行“非接触式”办税,不用到办税服务大厅也可以开具涉税证明,该怎么办理? [2020-04-21 11:31:38]

王文玲:对需要开具涉税证明的纳税人,可以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证明开具,申请开具涉税证明。需要说明的是您可以开具的涉税证明主要包括:税收完税证(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专用)、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等。[2020-04-21 11:31:38]

温暖如你:我是住宿行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有减免政策? [2020-04-21 11:34:35]

王文玲: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的公告》(新财法税〔2020〕7号)一、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等中小微企业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执行)。[2020-04-21 11:34:35]

小肯:我是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到5月期间取得的涉及各个月份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怎么开具? [2020-04-21 11:39:45]

王文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2020-04-21 11:39:45]

小麻薯:我公司2月份运了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并且已经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应该怎么处理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0-04-21 11:41:43]

陈晓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如你公司需要享受8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于2月份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2月份当月作废,再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 [2020-04-21 11:41:43]

海阔天空:我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一再推迟了开门日期,请问我们算不算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呢? [2020-04-21 11:44:10]

陈晓燕: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企业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判定。[2020-04-21 11:44:10] 

dkvmslkvs: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种个人所得税免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2020-04-21 11:46:43]

陈晓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以下简称财税10号公告)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考虑到目前相关人员正在疫情防治一线,其单位同样承担较重防治任务,为切实减轻有关人员及其单位负担,此次对上述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时,支付单位无需申报,仅将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2020-04-21 11:46:43] 

网友16335:新冠肺炎期间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是咋样规定的? [2020-04-21 11:52:31]

王文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规定,自2020年2月起除湖北省外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可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较严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纳,缓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0-04-21 11:52:31]

w?e:前期,我单位从境外进口一批口罩、防护服医用物资,为抗击疫情,我们将上述物资捐赠给了疫情严重的省民政厅,上述物资在进口时已缴纳了相应的税款,后续是否可以申请退税?退税申请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2020-04-21 11:55:03]

杨丽桦: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你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进口的物资可以申请办理退税。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手续。你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2020-04-21 11:55:03]

逍遥:“个人所得税”APP如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2020-04-21 11:55:48]

王文玲:操作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点击【注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如实填写身份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证照号码,点击“开始人脸识别”按钮后进行拍摄,与后台公安接口比对成功后会跳转到登录设置界面;

(3)设置自己的登录名、密码、手机号(需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注意事项:(1)登录名长度是8-16位字符,只能包括大小写字母、数字、中文(中文占2个字符)与下划线;(2)登录名不支持纯数字;(3)密码应为8到15位,至少包含字母(大小写)、数字与符号中的两种,不能含空格。 [2020-04-21 11:55:48]

网友16354:申报错误,需要更正申报怎么办? [2020-04-21 11:56:56]

王文玲:如果还未缴款,可在征期范围内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申报作废”按钮作废本次申报,进行再次申报。如果已经缴款,发现少缴税款,在征期之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申报表更正”更正当期申报表,更正后电子税务局可以形成补税。

主持: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为我们的解读,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2020-04-21 11:58:32]

郭文辉2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2020-04-21 11:58:32]

主持: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再会。[2020-04-21 11: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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