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局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  >>  县局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和功能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计划于2023年5月27日18:00至5月28日18: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控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发票查验平台)停机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机升级期间,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将暂停服务,纳税人无法办理发票上传、发票勾选、发票用途确认及发票查验等业务。请纳税人合理安排办理业务时间,避开系统暂停服务时段。
   特别提示,为保证您在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可以正常开具发票,请您于2023年5月27日18时前在联网状态下至少登录一次税控开票系统。
   二、自2023年5月28日起,特定业务类型纳税人(含成品油生产、成品油经销、使用第三方接口用票的企业等)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操作。
   三、自2023年5月30日起,非特定业务类型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功能,实现发票数据自动归集,进行发票勾选、用途确认、查询、查验、下载和打印、查看税收政策和发票风险提示,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四、纳税人在使用期间如果有疑问,可下载《纳税人端用票操作指引》(见附件)查看操作方法,也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纳税人端用票操作指引》

【长按识别或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文档附件